国家**企业认定 一、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定义: 国家**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国家**企业认定给企业带来的效益: 1、税收方面: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15%低税率优惠; 2、直接奖励:针对各区补贴力度不同,补贴金额为10-30万; 3、人才补贴:企业可每两年推荐一名员工申报40**才安居购房补贴;有些区有配套 4、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加计50%扣除,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实际税负降低; 5、资助项目:高新企业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的*条件; 6、贷款贴息:**获批; 7、用地方面:**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规定地方还可免费用地; 8、融资贷款:可以**获批各大银行贷款等其他**性资助项目、优惠项目。 三、国家**企业评分标准: 四、国家高新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五、国家**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批: 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4月17日--5月16日 *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6月15日--7月14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6月19日--7月17日